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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江西南昌一起烂尾楼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987户户主购买的房子已经停工近两年,去年下半年这些户主决定不再还这些烂尾楼的贷款直到房子正常交房。
最近,银行方面一纸文书将这900多户业主起诉,这件事情这让业主们感到忐忑又愤懑。忐忑的是,若败诉,去哪凑齐102万?愤懑的原因,他在答辩状中认为,银行在楼房封顶前违规将资金转给开发商,更没有尽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的监督责任,导致本应受到严格监管的建设资金被开发商挪用。到头来,小区停工烂尾,他不仅没拿到房,还被银行给告了,落下征信不良的记录。
其实此事涉及多个方面,但根本原因是权力与义务、责任的不匹配所致在预售房销售中,开发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获得销售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销售。政府有权力审批,并有客观评估开发商资质、经营状况、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风险的义务与责任。
而购房者自银行贷出的房贷资金,则应须足额进入政府相关部门掌管的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中。银行应按照开发商具体楼盘建设进度的申报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勘察、核实,给付进度的应付款项。这一系列流程必须在政府的掌控中,否则开发商将会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举动,比如遍地烂尾楼口、躺平装死等,而真正的第一责任人则可施施然,以第三方的姿态号称在“协调”、“沟通”,这是相当荒谬的。
此次事件根本原因还是银行方面违规将购房的钱全部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卷款跑路,才有后面的幺蛾子。现在网上很多网友都在倡导全国各地的相关业主,都应以这种形式联合起来。我们不谈谁的问题,我们只谈自己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对于损害利益的人就是会说不,就是要依法诉讼得到公平公正。连深度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真正祸首,都不敢去面对,如何能保全自身的合法权益。
政府需要更加严格地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对开发商、银行等相关方的监管力度。政府肩负的责任是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和居住权利,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而银行在房地产开发中的监管责任也不容小觑。银行是提供融资支持的主要机构之一,应该对开发商的开发进度和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银行应该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这起烂尾楼事件,让我们思考权力与义务、责任的匹配问题。政府和银行应加强合作协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于业主而言,他们需要继续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媒体关注、社会舆论压力等方式,推动相关方查清事实,并给予合理赔偿。总的来说,建立公平、公正、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投资者、消费者和整个社会都十分重要。不断加强监管、完善市场机制,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与完整的权力与义务、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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